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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 公 室
 
  1、负责本所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,根据所领导的意见或授权做好股 室之间的协调工作。
  2、掌握并按规定使用本所印章和介绍信。
  3、起草本所的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及综合性文件,承办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及会议资料的准备和会议纪要的整理、拟稿。
  4、负责接待登记和来信来访工作。
  5、负责处理本所各类公文、信函的收发、登记、核稿、打(复)印、催办、立卷、存档和保管工作。
  6、负责本所机动车和通讯设备的使用管理、安全管理和维修管理。
  7、负责购置、调配、管理和维修本所的办公用具、用品和房地产、固定资产,建立和保管有关清册、资料。
  8、负责本所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  9、组织、检查、督促各部门抓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工作。
  10、承办所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。

财 务 股
 
  1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。管理本所各开户银行的帐户、帐号、印签、收支运用及上解。
  2、负责编制执行本所事业经费收支预算,做好事业经费和公路规费的会计核算、会计监督及财务管理工作。
  3、负责检查考核分析经费收支预算和公路规费征收计划的执行情况,及时汇总编报各类会计报表,解缴各项公路规费。
  4、负责公路规费征收票证、运输票证和其它票证的购买或印刷、保管、发放、回收、核销等工作。
  5、切实加强现金、银行存款管理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  6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法 制 办
 
  1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
  2、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,行政执法的报批、报备、执法文书的管理,执法报表的上报,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等。

费 征 股
 
  1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路规费稽查工作的政策、规定和文件,并枳极组织实施。
  2、负责全市营运车辆运管费的征收、管理。

技 术 综 合 股
 
  1、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维修行业管理的法规、规定和文件,并负责实施。
  2、根据管理权限和合理布局的原则,办理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开业、歇业、停业的审核、审批工作,核发维修行业经营许可证 。
  3、抓好全市车辆技术管理、车辆技术档案的建档工作和运输车辆的定期检测、强制维护 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  4、指导、检查、监督维修行业的维修质量、修理范围和收费标准。
  5、负责调解维修质量纠纷和经济纠纷。
  6、负责组织修理工的培训、考核及修理工 《从业资格证》核发和管理工作。
  7、负责搞好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统计工作,及时汇总、上报。
  8、检查、监督维修企业严格执行修理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,推广应用新技术、新设备。
  9、抓好对维修行业的年度审验工作。
  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输 市 场 股
 
  1、严格依法行政,坚持按章办事,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纠正,处理违章行为。
  2、配合各股室的工作,及时总结、交流工作经验。
  3、熟悉稽查业务,坚持处罚标准,秉公执法,裁量公正,杜绝以权谋私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。
  4、刻苦钻研业务,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,努力做好服务工作。
  5、稽查时做到着装整齐,仪容端庄,文明礼貌,持证稽查,交通指挥动作准确。
  6、受理举报信件和举报电话,及时组织调查,核实和处理,做好回复和结案归档工作。
  7、收集汇总、编报稽查工作各类统计报表,并及时准确上报。
  8、办理所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。

运 输 业 务 股
 
  1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客运、货运和运输服务业管理的法规、规定,并组织实施。
  2、掌握本市客货运输和运输服务业的现状及运力、运量和站场设施等基本情况,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关资料。提出本市行业发展规划和建议,并为运输经营者提供市场信息。
  3、按管理权限,抓好客货运输业和运输服务业的开业、歇业、停业等具体工作,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。
  4、负责运输单证(牌)的发放、回收管理工作。
  5、负责实施客货运输及运输服务业的年审工作。
  6、建立和健全各类档案台帐。
  7、搞好行业统计工作。
  8、承办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。

政 工 股
 
  1、据上级有关人事、劳资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,办理本所劳资和干部人事手续及技术职称、年度考评工作;
  2、拟订学习计划,抓好本所职工政治学习、业务培训工作;
  3、办理干部考核、奖惩、任免手续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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